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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及事故处理

一、保险服务

出租方所有承租车辆均在保险公司投保交通强制险、商业险(车损险全险、乘坐险每座1万,三者险20万,不计免赔险),具体投保险种以生效保单为准。

二、理赔说明

1. 以下情况及其他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请您务必避免:

(1) 超过48小时报案;

(2) 饮酒后驾驶车辆;

(3) 无证驾驶车辆;

(4) 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执照驾驶车辆;

(5) 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

(6) 保险公司规定的其它免赔条例。

2. 如车辆不慎出险,请您注意人身安全,第一时间致电110和保险公司报案,并致电帝邦租车客服中心:400-870-9980。为了节省您的理赔等待时间,请及时收集理赔材料。

3.车辆出现后,您需支付维修押金,维修押金收取标准:以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为准,车辆定损多少金额,客户就需支付多少金额的维修押金,于保险公司赔付下来之后退还给客户。

三、事故处理

客户处理事故指引

1.双方交通事故(能明确双方责任的):

(1) 立即停车,记录相关事故车辆的车牌号码,索要对方电话号码;

(2)检查对方驾驶执照,如对方无有效驾照,请立即拨打122报警;

(3) 依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所列的事故情形明确双方责任,如能达成一致,进行快速处理:

*拍摄第一现场照片:现场位置、痕迹、事故损失全貌,车牌号、受损部位、受损程度等;

*驶离现场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到快速处理中心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协议书项目填写要齐全,时间精确到分,事故地点具体到所在区域及道路具体名称,双方驾驶证、电话号码核对。

*拨打门店电话同时拨打车辆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协助处理。

2.双方交通事故(不能明确双方责任的):

*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2,等待警察处理;

*请与事故车后50米处安放随车附带的三角警示牌,同时将车辆双闪警示等打开,以便行驶车辆安全避让;

*待警察出具事故责任判定后,立即拨打门店电话同时拨打车辆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险。

*根据报险处理建议,携带车辆行驶证和驾照,将车辆送到指定地点定损(双方车辆需同时到场)。

*请按指导收集理赔所需材料,并将材料交于还车门店指定保险部人员。

3.如遇对方车辆肇事逃逸的、对方车辆无号牌的、对方驾驶员无驾驶证或饮酒后驾驶车辆的,请记录相关信息(如:车牌号,车辆品牌,颜色以及肇事地点)并立即报警(122),等候交警处理,同时请致电门店电话及保险公司获得保险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4.如车辆与障碍物、建筑物发生碰撞,或车辆停放期间被碰撞而找不到肇事者,请将车辆损坏部位以及碰撞物体进行 比对拍照,并致电门店电话及保险公司,以便车辆能够得到及时修复。

5.如遇重大交通事故且有人员伤亡的,请保护现场,并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台求助,同时请立即致电门店电话及保险公司以获得保险方面的咨询和建议。

(1)事故损失垫付:

①在事故索赔所需材料不齐的情况下,客户需垫付本车维修费用;

②如有第三方损失,相关费用需客户先行垫付。

(2)为避免保险公司拒赔,客户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保险理赔所需事故材料完整提供给帝邦租车保险部工作人员。

注:发生事故后,请客户不要擅自维修事故车辆,否则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也将由客户承担。

(3)承租方承担承租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保险赔付范围外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维修费、加速折旧费及停运损失等)。其中,停运损失根据停运天数按日租金均价收取,维修费超过1500元的(含1500元),须另行支付相当于保险理赔金额总计30%的加速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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